质疑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登录查看】地址:【登录查看】邮编:530022我中心于【登录查看】下午收到质疑人现场提交的关于五象新区电子政务网络专线采购项目(NNZC2025-C3-500007-NNJJ)的质疑函。质疑人对本项目02分标的中标结果提出了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我中心针对质疑内容组织原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答疑。现对质疑函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质疑人认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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