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人社许〔2025〕17号申请人:【登录查看】住 所:【登录查看】商铺法定代表人:许金雄你公司提出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住所变更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变更住所,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00250014)。依法获取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请你公司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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