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筠连林海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住址):【登录查看】室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筠连林海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节日氛围营造时令草花更换项目(N51【登录查看】134)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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