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核准的【登录查看】申请的资质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地址:【登录查看】,【登录查看】窗口,电话:【登录查看】,邮编271000。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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