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5-26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金阳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住所地(住址):金阳县天地坝镇南街204号二、基本情况经调查,金阳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存在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