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就《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建立“统一受理、统一流程、统一审查、统一判定、统一尺度”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的工作,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关审核、审批程序。裁决中心负责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的受理、调查、调解、审理、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裁决中心工作人员由集中裁决联动范围内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设置受理岗和审理岗,顾问律师团队协助。案件受理岗负责案件受理、分派、进展情况跟踪督办、办结情况统计汇总、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案件审理岗负责案件调查、调解、邀请专家参与审理、组织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