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10号)、《竹山县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竹财采发〔2025〕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对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各预算单位是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的对象。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