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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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澄清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四、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自【登录查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有一项保安类似项目的服务合同业绩;”澄清为:“投标人自【登录查看】以来至少有一项总价不低于50万元或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的类似项目的服务合同业绩(注: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合同无总价或无标注人数的需提供该合同服务人数证明)”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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