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交通运输部决定对2017年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作如下修订:一、将第十二条中“招标人及其子公司”修改为“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二、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有权”修改为“应当”。三、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本细则自【登录查看】起施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7〕142号)同时废止。”《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交通运输部【登录查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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