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及《【登录查看】法》(深财规〔2020〕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光明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情况如下:序号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业务类型1【登录查看】深光财许〔2025〕21号DLJZ44【登录查看】许可申请附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登录查看】)【登录查看】日附件: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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