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碧道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效应、群众亲水护水的社会效应和水岸联动发展的经济效应,支持我市绿色水经济发展,切实减轻水经济项目建设申请人负担,提高碧道运行管护水平,根据《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知》(办政法〔2023〕72号)要求,学习借鉴长江流域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我局草拟了《优化河道管理范围内碧道水经济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登录查看】止。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其中以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需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