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7-08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宣汉县果鑫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住所地(住址):【登录查看】二社二、基本情况经调查,宣汉县果鑫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六)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