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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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天全县办公室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登录查看】019)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存在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本机关决定:责令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整改。天全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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