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巩固拓展前期整治成果,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联合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就2025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整治主要任务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聚焦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