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东方有道(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登录查看】/208/209/210法定代表人:王立鸿委托代理人:王立鸿我公司于【登录查看】收到贵方以顺丰快递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G3-260071-GXZZ/【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分标)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并做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高价中标。质疑事项答复:质疑事项不成立。事实依据:1.本项目采购用的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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