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出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统一受理、统一流程、统一审查、统一判定、统一尺度”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改革做法制度化、标准化,推动全省建立政府采购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工作机制。《规程》自【登录查看】起实施。《规程》明确政府采购受理和审理相分离的分工机制,提出由财政部门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联动工作机制,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和内控制度要求办理相关审核、审批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裁决联动机制可按设区市设立。参与裁决联动机制的工作人员由省、市、县集中裁决联动范围内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设置受理岗和审理岗,顾问律师团队协助。案件受理岗负责收件、受理、分派、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