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各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我局对2025年第二季度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意向公开、需求编制、合同签订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如下:一、在我区第二季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抽查的工作中,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但采购意向中采购需求概况表述不完善,根据【登录查看】关于转发《【登录查看】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惠财购【2020】4号)要求,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