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预算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相关社会代理机构:为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规〔2025〕16号),进一步规范我省自行采购项目和网上超市管理,持续为采购人小额度、多频次的采购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提高采购质效,我厅将于7月上线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平台和新版网上超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行采购平台(一)平台定位自行采购平台为独立运行的系统,不与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关联,主要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提供全流程电子化的采购途径,采购人可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