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能否约定只进行一轮报价?发布时间:【登录查看】来源:采购学园特别授权实操中,一些竞争性磋商项目,评审专家并不会就技术、合同等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仅仅要求进行再次报价,而很多供应商的做法也是第一次高报,第二次根据情况压低。根据这种情况,我们能不能在文件进行类似约定“本次采购,只提供一次报价机会,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最后报价”或“若评委会未就技术、合同等进行实质性修改,本项目不进行第二次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最后报价”?答: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磋商明确相关的技术服务条件、确定最终的采购需求后,由满足需求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因此,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