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登录查看】印发《【登录查看】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记分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细则》将于【登录查看】起正式实施。《细则》共有5章,分别是总则、从业管理、记分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针对代理机构执业过程中常见问题,形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面清单,按照行为情节轻重,分档进行记分管理。《细则》设置了64个记分情形,按照行为轻重情形分别对应3分、6分、15分、20分四档。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总分20分。周期内累计记满20分的,代理机构将被责令整改3个月(再次、三次及以上记满20分的延长至6个月或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