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利县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工作方案》要求,县财政局拟公开征集【登录查看】分站供应商(第五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对象(一)本次征集《【登录查看】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1)对应商品的供应商。(二)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三)按照《【登录查看】法》有关规定和上述品类目录,已被省、市和县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征集入驻的供应商不再重复征集。(四)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通用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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