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登录查看】地址:【登录查看】兴进?中央尊馆6栋2-8-3号房授权代表:余*;电话:151********我公司于【登录查看】收悉贵公司就宾阳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采集配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G3-260098-GXZL)招标文件递交的《质疑函》,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评分标准中“拟投入人员、车辆配置分”的设置提出质疑。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当即报送了采购人,并与采购人共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审因素“拟投入人员、车辆配置分”中存在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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