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登录查看】法定代表人:于佳洋联系电话:182****8980邮编:110300地址:【登录查看】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大新县义务教育学校厨房设备提升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5-G1-240117-GXJB)的质疑函,我单位于【登录查看】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现就本项目质疑相关内容回复如下:一、质疑事项质疑事项1:中标公告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电热双头煮面炉,所填报的制造商为:【登录查看】,经查证,【登录查看】不具有煮面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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