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登录查看】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22]12号)《关于做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5〕301号)等文件精神,经梳理,我们对2023年公布的《全南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现将《全南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版)》(下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单实行统一管理。对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行政审批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