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1 00:00:00
项目公告
安徽
招标公告第3条第6款及《投标人须知》第36条重要提示第23款约定的“本项目深化设计及制作加工厂家为【登录查看】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修改为“本项目深化设计及制作加工厂家为经考察认可的长江精工(六安)、建工智能钢构(六安)及【登录查看】钢构(长丰)”。注:此招标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不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