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保健特需服务项目公示

2025-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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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依据《产后母乳喂养促进策略专家共识(2024)》《乳腺炎诊疗国际指南》,杜绝暴力通乳,保障乳腺组织安全,预防脓毒血症等并发症。为满足广大患者需求,进一步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医院收费标准,我院将对“乳腺保健服务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公示期间,欢迎广大患者及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院医保科(****5319)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请通过信函加盖单位公章。若无异议,则公示期满开始执行该价格。附件****医共体【登录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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