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目的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和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江汉区财政监督检查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二、检查的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三、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