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公安局关于《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的函

2025-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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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阳春市公安局关于《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的函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当前我市实际,我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春府办〔2018〕11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广泛征求全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4日前反馈至我局邮箱:cmy7736279@163.com,或以文稿形式送至我局(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78号),联系电话:【登录查看】。附件:1.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2.市区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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