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查看】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初审,拟推荐48人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终审。现将推荐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向我厅反映情况。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登录查看】;传真:【登录查看】,通讯地址:浙江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登录查看】,邮编:310014)。附件:2025年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拟推荐人选名单.docx【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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