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登录查看】食堂经营权(二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疑问1: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要求”第2项“持有食品药品人员培训合格证明”一次招标时发布了更正,此次是否可按一次内容执行?回复:可按一次内容执行,“持有食品安全相关证书(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持有食品药品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均予以认可。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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