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登录查看】T核磁共振设备后突然弃标,B公司被罚款【登录查看】万元、2年禁入政府采购市场。从行政复议到两审诉讼,B公司的主张均未获支持,但这场“弃标处罚”争议,却抛出两个关键问题:什么算弃标的“正当理由”?处罚是否真的“罚大于过”?本文以【登录查看】《中国政府采购报》4版文章《中标供应商弃标被处罚的争议探析》为例,深剖争议焦点,解析案例背后的法律适用逻辑与政府采购实践启示。案情简介G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G医院)【登录查看】T核磁共振大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历经一次变更、两次废标,历时5个多月,于【登录查看】发布中标公告,B公司中标,中标价为【登录查看】万元。3月21日,B公司提交《弃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