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审批社会复〔2025〕23号****关于准予**市馨****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市馨****公司:贵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第80号、第98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二、贵公司覃丽华、杨霄、苏维萍为专职的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其中覃丽华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三、****公司拟定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公司的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四、贵公司及从业人员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