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8号)等规定精神,拟对【登录查看】分站入驻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第三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1.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2.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本通知所征集的货物类供应商范围为《【登录查看】分站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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