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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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四下”企业数据质量提升(N51【登录查看】100)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南江县商务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制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行为。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本机关决定:责令南江县商务局进行整改。南江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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