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肥东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肥东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地址:肥东县店埠镇二、基本情况本机关收到举报,称在“肥东县综合托育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登录查看】涉嫌虚假承诺。在对案件的调查过程中,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三、处理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四、处理结果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五、处理日期:【登录查看】六、执法机关信息1、执法机关: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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