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登录查看】意见的函。就王辉、黄志强、黄新军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光伏发电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50050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一、强化环评审批,严把准入关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规,明确要求集中式光伏项目(特别是达到规模要求的)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或批准后未落实环保措施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光伏项目的环评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到不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不越权审批、不违规审批,对“未批先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