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四十五条细则,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公平竞争审查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法律责任的适用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其中,与招采行业相关内容如下→第十六条限定交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用事业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从事限定交易行为。分析是否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因素:(一)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采购其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工程施工服务或者设备材料等;(二)通过直接拒绝、故意拖延提供供应服务等方式,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