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2.获取谈判文件时须现场提供以下资料,并携带原件备查:(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截图。以上截图须加盖公章报名时现场提供。注:1.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2.未到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不予接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