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查看】《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规范治理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开展价格论证,拟定了市级、区(县)级和基层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5天,请于【登录查看】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医保局。传真:【登录查看】(转A2013收)电子邮箱:zzsybjjcc@126.com通信地址:【登录查看】层(【登录查看】室)邮编450000附件:1.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关于《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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