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财政局关于对黄梅县人民医院处理处罚公告发布日期:【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发布单位:黄梅县财政局|阅读次数: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名 称:黄梅县人民医院当事人类型:采购人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登录查看】与【登录查看】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登录查看】万元,【登录查看】与原保安公司签订增补6名保安的增补合同,增补金额超过原合同百分之十。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规定。三、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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