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沧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登录查看】利用与用途管制股,电话:【登录查看】;来信请注明“《沧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angxianliyong@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登录查看】。附件:沧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实施办法(试行)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录查看】[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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