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登录查看】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34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6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绿色循环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在【登录查看】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在本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本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粤港清洁伙伴项目。二、支持范围及方式本次项目入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注:包括绿色园区、绿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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