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汪和洋网络科技(济南)有限公司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登录查看】(一址多照)二、基本情况经调查,汪和洋网络科技(济南)有限公司在长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N51【登录查看】008)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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