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天柱县农业农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GZZC-2024-014二、项目名称:天柱县202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有机肥)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天柱县农业农村局2、地 址:天柱县凤城街道南门路96号五、基本情况经查,该项目招标文件第13页“售后服务”规定“为保障货物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供货,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县内设立有售后服务点得11分;黔东南境内(县外)设立售后服务点得5分;投标人在【登录查看】分;投标人在贵州省外设立有售后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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