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我局于【登录查看】作出《【登录查看】认定工伤决定书》(深人社工认决字〔2025〕030001811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你单位职工张燕南(身份证号码:43【登录查看】******)于【登录查看】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高中园项目因日常工作受伤,根据【登录查看】初诊记录及其他诊断结论(或病历本)诊断为软组织疾患,肋骨骨折(右侧第5肋)受伤部位是胸部。该员工上述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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