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效率,根据《【登录查看】法》(青政办〔2023〕8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省本级非集中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进场交易预算金额超过青海省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且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进入省数据局设立的交易场所开展招投标活动,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通过政采系统提前预约开评标场地,并严格遵守交易场所管理规定和评标现场秩序。二、非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选择进场交易预算金额未达到青海省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