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的规定,现将我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业户名单予以公示。咨询电话:【登录查看】。附件:开平市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名单(截至【登录查看】)开平市交通运输局【登录查看】附件:1.附件:开平市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名单(截至【登录查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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