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应急字〔2025〕110号 签发人:贾庭志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安办发〔2021〕119号)相关要求,经县政府批准,【登录查看】,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纪委监委、县市场局和西潘乡人民政府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对盂县西潘乡学明石材货运站“3·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一)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盂县西潘乡学明石材货运站“3·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综合评估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