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财执法〔2025〕83号案件名称:大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案被处罚人名称:大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裴某某主要违法事实:在【登录查看】宿舍改造项目(编号:ZJXL-TSJY-202508)采购中,大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蔡某某)为虚假材料。行政处罚种类:罚款、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