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誉当前,以质疑受理作为跳板达到投诉条件、再通过投诉实现特定目的的现象显著增多,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冲击。笔者认为,此类情况应在受理环节依法予以制止。主要考量因素包括:质疑投诉当事人的时限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实质参与采购活动、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备必要的设备和技能、是否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保、在规定期限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可不予受理。质疑投诉数量急剧上升质疑投诉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的救济制度和纠偏机制,在实践中发挥着规范行为、救济纠偏、公众监督、驱动完善等多重积极作用。近年来,受经济环境影响,供应商之间...